《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3月27日召开的中韩城市环境治理技术与项目合作交流会上获悉,这一合作项目由中韩两国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共同推动,当日中韩双方还签署了合作推广备忘录。 污泥无害化处理难度大 全国灰霾防治行业联合组织、北京灰霾防治合作交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军洋介绍,由于污泥的有害物质含量较高,随意堆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我国政策要求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妥善的处置之后再利用。
我国目前对污泥的处理以填埋为主,二次污染的隐患很大。 “但是,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污泥的处置成本比较高,大多数污水处理厂都没有建设污泥处理装置,而是通过简单的浓缩脱水(含水率降低到80%以下)之后,运输到指定地方进行堆砌和填埋。堆砌和填埋会造成对地下水和土壤的二次污染。”李军洋说,我国污泥的实际有效处置率不到25%,污泥处置方式亟待改变。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废水排放总量7161750万吨,按照1万吨污水产出5吨污泥估算,2014年污泥总量为3581万吨。发达国家对污泥处置的要求较高,美国主要的处理方式是60%以上用作农田肥料,其他方式包括填埋、焚烧等;德国、英国、法国等国家超过40%是土地利用,包括园林绿化、林地利用、土壤修复等。
李军洋介绍,污泥干化焚烧可以将生物质能转化为热能,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根据研究,我国市政污泥的热值含量的均值为1185kJ/kg(干泥),污泥的干基热值与生活垃圾的热值差不多,但是污泥的含水量较高,一般采取与煤掺烧。 “污泥处理一直是困扰中国政府的重大环境问题。”曾经担任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的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赵华林说,“如果要将污泥无害化处理,每吨要增加0.2元的投资,这对每个城市来说都是比较沉重的负担。” 专家介绍,我国目前污泥处理处置政策不仅数量少且较为滞后,缺乏强制性的政策导致社会仍旧对污泥问题远低于重视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程度,尤其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企业来说也缺少应有的紧迫感。
目前我国的污泥处理处置市场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 据了解,我国近年来陆续建设了一些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如上海石洞口、上海竹园、深圳老虎坑、深圳上洋、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成都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等,总体处理能力占污泥产量的比例仍然极低。污泥焚烧在我国应用受限的原因主要包括用地限制、投资大、运行成本高等,其中经济因素为主要原因。 中韩建城市污泥处理示范项目 在27日的合作交流会上,韩国大邱环境公团理事长尹瑢文介绍,韩国第三大城市大邱市已成功开展了污泥处置发电项目。 “韩国每天有1万吨以上的污泥产生。在污泥干燥燃料的含水率和价格上,政府进行了规定并支付一定的资金,规定污泥干燥燃料的含水率不高于10%。这样,火力发电厂只需支付运费,就可以无偿使用污泥干燥燃料。现在,电厂都希望与污泥处理企业签定长期供销合同。” 尹瑢文介绍,“成功担保制,是我在韩国环境部工作期间一手设计的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已经被政府确认具有技术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可以向政府建议承接污泥处置项目,项目成功运行6至9个月后,再由政府支付资金。”“成功与否,需要由专家组进行评估。如果认定没有成功,政府会给予企业一年的期限进行调整。如果还不成功,企业就要拆除所有的设施,恢复原状。”尹瑢文说。
韩国大邱环境公团是大邱市政府直属的地方国营机构,拥有污水处理厂、粪便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13个大邱地区主要的环保基础设施。尹瑢文告诉记者:“在大邱市的河流中,水质已经可以达到一级保护动物水獭的生存环境。” 据本报记者了解,去年9月,韩国最大的污泥处理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及运营商韩国恩百康斯株式会社,已经在中国实施了首个中韩污泥干化合资项目。该项目通过对江苏菲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方式,引进韩方投资3至5亿元人民币,打造10亿元人民币级的环保合资公司。
同时引进处于韩国行业第一的污泥干化技术和装备,实现在宜兴本地化生产制造。 数据显示,我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中的投资运营企业参与项目较为零散,单个企业承担的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化项目数量有限。2015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理规模达到797万吨/年(干泥),相对2010年增加185.66%。从区域来看,广东、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湖南、山东、北京等地区新建规模较大,占全国新增规模的53.51%,是未来几年污泥项目招标的重点省份和城市。 根据27日下午中韩双方签署的合作推广备忘录,各方将充分发挥彼此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以及对接中韩有关政府各方积极协力支持,建立中韩城市污泥处理示范项目;各方为共同实现中韩示范项目而建立长效对接机制,推动中方和韩方在中国多个城市开展项目对接。